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农银汇理红利甄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和《农银
汇理红利甄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
关规定,现将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农银汇
理红利甄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农银汇理
红利甄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
并由有权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
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 2025 年 4 月 16 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16 日 17:00 止
(纸质表决票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其他非纸质方式表决的,
以基金管理人指定系统记录时间为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加大会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35,528,721.95 份,占权益登记
日(权益登记日为 2025 年 4 月 16 日)基金总份额 70,389,818.87 份的 50.47%,
达到法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
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的表决结果:同意的基金份额为 33,514,792.44 份,占参加本次大
会基金份额的 94.33%,反对的基金份额为 0 份,弃权的基金份额为 2,013,929.51
份。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到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达到法定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
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在本基金的托管人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
下进行,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
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
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
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决议生效后的相关事项实施情况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关于农银汇理红利甄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关于农银汇理红利甄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的说明》,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合同》、《农银汇理
红利甄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自
四、备查文件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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